第二百二十四章 才子佳人-《剑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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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然,这些除了天生性情之外,也跟远近亲疏有关系。

    陈平安摘下养剑葫芦,灌了口烈酒,这让体内气府的灼烧之感,愈发雪上加霜,但是世事就是如此奇怪,明明疼得不行,龇牙咧嘴的陈平安,反而越想喝酒,不再大口喝酒,就小口小口喝着,囊中羞涩的酒鬼,酒糟都是人间美食,更何况陈平安酒葫芦里的烧酒,味道本来就很好。

    今天小街一战,憋屈有不少,痛快更多。

    虽然马苦玄此次还是托大,两人才勉强打了个平手,但是陈平安对于胜负,一向看的不重,就像阿良说的,千万别死,要先活着,才能好好活着。陈平安觉得阿良这句话,真是话糙理不糙。

    于是陈平安提起酒葫芦,高高举起,高过头顶,  晃了晃,然后愣了一下,哭丧着脸,悻悻然收回酒壶,以至于一些个即将脱口而出的豪言壮语,都给咽回肚子。

    原来是酒没了。

    陈平安低头在腰间别好酒葫芦,突然记起一事,与飞剑十五心意相通,很快手中就多出一只绣花袋子,打开后,里头有三块桃花糕,陈平安低头嗅了嗅,半点没坏,方寸物真是神奇,过了这么久,糕点还是跟落魄山接手时差不多新鲜。

    陈平安一手托住袋子,一手捻起一块糕点,放入嘴中,细细咀嚼,脑袋靠着墙壁,仰头望向满树杏花。

    吃过了一整块糕点,就舍不得再吃,小心包好绣袋。

    陈平安满脸笑意,心想自家铺子的桃花糕,就是好吃!

    他第一个念头,就是想要让宁姑娘尝尝看,想象着下次见面的场景,陈平安自顾自傻乐呵了一会儿,突然给了自己一耳光,“你傻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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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没有魏檗精心搭配的药桶可以浸泡,当下陈平安身体的痊愈速度,简直就是御剑和步行的差距,不过休息片刻后,正常行走没有任何障碍,就在陈平安准备起身返回游廊座位的时候,远处一阵稀稀疏疏的脚步声响起,一深一浅,多半是男女。

    陈平安想了想,便选择继续坐在墙脚根,有杏树遮掩,只需等到他们离开之后再动身不迟。

    但是让陈平安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,男女二人,似乎男子不是彩衣国人氏,双方便以宝瓶洲雅言对话,到了光线昏暗的杏树附近,便开始搂抱在一起,男女踹着粗气,女子娇柔婉拒,欲拒却还迎,男子倒是个脸皮厚的,对着女子的脸庞一顿狂啃,估计两只手也没安分守己。

    陈平安有些坐立不安,这咋办?出声提醒一下那对野鸳鸯?还是盼着他们见好就收,差不多就离开此地?

    这种热闹还是别凑了,万一被人察觉,就真是裤裆里掉黄泥,不是屎也是屎了。

    陈平安稍作犹豫,还是决定起身,咳嗽一声。

    杏树那一边的年轻女子尖叫一声,然后躲在了男子身后。

    男人大踏步绕过杏树,瞪大眼睛,死死盯着面容模糊的陈平安,一看是个儿子不高、清清瘦瘦的少年郎,立即胆气十足,“别怕啊,这等觊觎你美色的采花贼,便是他打死我,我也不会舍你远去,总之他想要占你的便宜,就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!”

    女子泫然欲泣,不知是害怕,还是感动,肩头依偎在男子宽阔温暖的后背上,痴情呢喃道:“柳郎,你真好。”

    陈平安愣在当场,谈不上生气,只是觉得哭笑不得,心想你们两个小时候也被牛尾巴砸过吧?

    就这么僵持不下也不是个事儿,陈平安便找了个借口,故作羞赧道:“公子,小姐,你们可能误会了,我比你们先到此地,因为第一次进入宅子,不知道茅厕在哪里,只好……”

    不曾想那个男子一声暴喝,“登徒子,采花贼,还不把裤腰带系上,你这是要做什么,恶心不恶心,世间竟有你这等色迷心窍之辈!”

    与此同时,他还不忘安慰身后花容失色的女子,“刘姑娘,躲在我身后便是,别被这种家伙脏了眼睛。”

    最后男人偷偷朝陈平安挤眉弄眼,充满了得意神色,一脸欠揍表情,好像写满了“老子今天就要来一回英雄救美,刚好趁热打铁,拿下这个小娘们,有种你小子来打我啊!”

    陈平安看着他。

    挺英俊一年轻男人,身材修长,面如冠玉,典型的文弱书生。难怪大髯汉子经常念叨,读书人没几个好东西,天底下的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,也没几个是不眼瞎的,竟然瞧不上他徐某人,反而个个喜欢那些病秧子似的书生。

    然后陈平安就一步跨出,瞬间走到那书生面前,一巴掌扇过去,打得横着倒地,直挺挺昏死过去。

    年轻女子站在原地,张大嘴巴,眼神呆滞,想要尖叫,又不敢,苦苦压抑,唯恐这个出手行凶的歹人,连自己一并打杀了,到时候自己与刚刚认识没多久的心爱柳郎,岂不是真成了一对亡命鸳鸯?可是才子佳人的书上,不都是应该父母反对,种种坎坷,跌宕起伏,但最终必然是苦尽甘来,良人美眷吗?没有哪本书上写着书生佳人会给匪人活活打死啊。

    陈平安大踏步离开,颠了颠背后剑匣,头也不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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