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三章 钱财难舍,生死相随-《人在初唐:我的提示词条老不正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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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般的始作俑者,根本没有那样的耐心,会忍不住的快速降低的铜钱的质量,从而达到大幅度敛财的作用,这对朝廷的危害反而不大。

    可一旦对方开始制造和朝廷媲美的铜钱,那他的目的就是不是单纯的敛财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,是要阻碍朝廷从百姓手中掠夺财富。

    这才是朝廷最大的忌讳。

    「南昌王留在扬州最后一夜不过是想看看谁最耐不住而已,我也没想到最后上钩的却是你。如果你一刀杀了吕临,那么一切的罪名就彻底的坐视了,上至宫中天皇天后,下到朝中的诸位宰执尚书,会一起要求灭了我沈家。」沈余庆眼神闪过一丝庆幸。

    好在他一直就没放松过对李绚的关注,不然就差一点,就是抄家灭门之祸。

    「愚弟明白了。」沈庄嘴角抽了抽,对着沈余庆沉沉躬身。

    「还有,你暗地里鼓捣的那些东西,全都立刻给我毁掉,一样也不许留。」沈余庆再度强调。

    「是!」沈庄现在已经不敢再顶嘴了,他的目光落在一旁的马车上,低声说道:「二兄,这些东西真的要全送到百骑……」

    「啪」的一声,沈庄的话还没有说完,就已经被沈余庆反手一巴掌狠狠来了一个耳光。

    沈余庆指着沈庄的鼻子,恨恨的咒骂道:「你脑子被驴踢了吗,你以为刚才在这里的只有南昌王的人吗,南昌王都在这里了,百骑司的人还会远吗?

    南昌王就是在用这些东西,借花献佛的送给百骑司的人。

    这些东西你只要贪上一点,根本就不用陛下和南昌王动手,扬州百骑司的人就能将我们整个沈家全部生吞活剥掉。

    当年被陛下灭门的可不仅仅是一家,你是忘了,还是就是想让沈家也步那样的后尘?

    算了,从今日起,你被禁足一年,不得出门,

    我可不想因为你,连累整个家族都被抄家灭门。

    我会写信给父亲,相信他会同意我的决定的。」

    在沈余庆冷冽的目光下,沈庄的脸色早已变得十分难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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